2026年1月1日 星期四

程序正義 是民主底線

程序正義 是民主底線

2026-01-01 聯合報/ 曾士宇/大學教師(新竹市)

台灣在歲末發生的憲政大事,是五位大法官在不足法定人數下做出的「五人判決」,形同剝奪國會立法權。同時,另外三位大法官則直指該評議和判決都不合法,自始無效。有論者指出過去是「贏者全拿」,民進黨如今「輸了也要拿」,是真實的寫照。

已經停擺超過一年的憲法法庭在十二月十九日「重啟」,由「五人小組」做出「一一四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指憲訴法修法違憲。但不論依照新法或舊法,五人均不足法定人數,連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不遵守,自然引起強烈質疑。

憲法法庭會停擺超過一年,當然是因為自認無權審議,突然在「五人小組」操弄下「復活」,顯然是幫賴政府對立法院通過法案「不副署、不公告、不執行」違法亂政之舉擋子彈,由於自身立場站不住,只是治絲益棼。

在法治國家,大家都知道要守法,尤其是「惡法亦法」,如果主政者帶頭違法,大法官又違法曲護,最嚴重的後果是法治蕩然,社會失序。同時沒有「程序正義」,就談不上實質正義。程序正義的目標是達成實質正義,即公正的過程能導出公正的決定。

借鏡美國,從川普第二任期對行政程序的粗暴踐踏,到拜登卸任前倉促而具爭議的赦免決定;從移民政策中「先拘留、後考慮」的作法,到最高法院大量引用過時案例快速裁決重大爭議,美國政治正在傳遞一個清楚訊號:漸漸不耐於遵守程序所導致的延宕。

美國耶魯大學教授維特最近為紐約時報撰文指出:在廿世紀,美國之所以能在價值高度分歧的情況下維持穩定,靠的並非價值一致,而是對程序的共同信仰。選舉輸了可以再來,法律不服可以上訴,政策錯了可以修正、但前提是,大家都願意接受「暫時不滿」與「延遲結果」。

這種信仰深植於正當法律程序的傳統中,從憲法修正案到新政時期的行政國家,再到最高法院一系列關於隱私、平權與自由的判決。程序在當時不只是技術設計,而是一種文明承諾:我們願意慢一點,換取不把彼此當敵人。

但目前,這個承諾正在瓦解。AI讓產出變得即時,社群媒體把憤怒轉化為流量,金融市場獎勵短期刺激而非長期建設。在這樣的環境裡,程序所要求的「等待」、「聽證」、「協商」、「覆議」,不再被視為理性,而被視為阻礙。

當政治領導人選擇繞過程序且無懲罰,於是美國陷入一個弔詭的循環:程序同時被不同立場的人嫌棄,但當它被破壞時,受傷的卻是所有人。

美國的經驗提醒我們:「當程序失去正當性,取而代之的從來不是效率,而是權力。」不是更好的決策,而是更粗糙的決斷;不是更有共識的社會,而是更容易被動員的情緒。這正是台灣最應高度警惕之處,新年伊始,期望台灣的憲政發展能獲得導正、步入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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