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les 競技場
兩層拱廊
每層 60 個拱門
橢圓形競技場
周圍環繞著看台
居民避難所塔樓
梵谷 《亞爾競技場》畫作
收穫滿滿
古羅馬競技場,建於公元 90 年,可容納 20,000 多名觀眾觀看戰車比賽和血腥的肉搏戰。建築長 136 米,寬 109 米,有 120 個拱門。它有一個橢圓形的競技場,周圍環繞著看台、兩層的拱廊(總共 60 個)、看台、走廊系統、許多通道走廊的排水系統和樓梯,以便人群快速離開。顯然受到羅馬鬥獸場的啟發(72-80 年),建造稍晚(90 年)。建築師用一個環形走廊取代鬥獸場外的雙重走廊系統。
隨著 5 世紀西羅馬帝國的衰落,競技場成為居民的避難所,並被改造成一座有四座塔樓的堡壘(南塔樓未修復),環繞著 200 多座房屋,成為一個真正的城鎮,其公共廣場建在競技場的中心,並有兩座小教堂,一座在建築的中央,另一座在西塔樓的底部。
這種新的住宅形式一直持續到 18 世紀末,1825 年,法國歷史古蹟的概念開始轉變。次年,競技場內建造的房屋開始被徵用,到 1830 年已可在競技場舉辦再度開放後第一場活動。梵谷曾在 1888 年作畫 《亞爾競技場》(Les Arènes d’Arles),描繪了在鬥牛場參觀鬥牛的人群。按法文 Arènes 原意是沙,因場中刻意鋪設沙地,可以吸納格鬥的動物或人傷亡所流之血,人類傷害生命的殘忍性格令人嘆息。[1]
根據說明,與羅馬時期或更早時期的其他方尖碑相比,這座方尖碑的形狀非常纖細,應不是埃及方尖碑,高度(包括底座)約為 20米。它所用的紅色花崗岩表明它起源於小亞細亞,可能來自Troy(特洛伊地區)。它完全沒有銘文,甚至沒有羅馬銘文。
方尖碑於公元 4 世紀在君士坦丁大帝統治下豎立,於 1389 年被重新發現:在路易十四的統治下,1676 年官員們決定將它豎立在新市政廳前的皇家廣場(現為共和國廣場)石頭底座上,以刻在基座表面上的拉丁文字,彰顯路易十四的榮耀;方尖碑頂飾隨著時代和政治體制的變化而變化:1866 年,頂飾被永久移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個非常低調的青銅金字塔,底座則飾有19世紀雕塑的噴水口與青銅雄獅。[2]
正對方尖碑為亞爾市政廳 (Hôtel de Ville d'Arles),兩旁則分別為聖亞納堂 (Église Sainte-Anne d'Arles) 與聖托菲姆教堂 (Cathédrale Saint-Trophime),建築雕飾均頗為精美。
亞爾除競技場、方尖碑外,羅馬古蹟與博物館多多,多在附近步行距離以內,限於時間,只能過門而不入。中午在附近 La Bohemia 廳用餐,主菜為雞腿,風味頗佳。
[1]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rles_Amphitheatre
[2] https://fr.wikipedia.org/wiki/ Obélisque d'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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