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哈拉瑞著《連結》筆記 (六): 無限的連結

哈拉瑞著《連結》筆記 (六): 無限的連結

美國憲法有修正機制

十誡沒有修正機制

第一部 人類形成的網路

第2章 故事: 無限的連結


智人所以能統治世界,是因為唯有人類能夠靈活的大規模合作。合作的人數簡直沒有上限,例如全球貿易網路連結著智人人數更有大約 80億。

人與故事的鏈結
智人所以可以靈活而大規模合作,是因為大腦結構於語言能力在演化改變之後,顯然讓智人開始有了能力去講述並且相信各種虛構的故事,而且為之深深感動。

智人之間要合作,並不一定需要真的彼此認識,只需要能知道同一個故事就行。

「品牌」其實就是一種特定類型的故事。要給產品打造一個品牌,就是去說出一套關於那項產品的故事;故事和產品真正的特性可能沒有什麼關係,但就是能讓消費者把故事和產品連結起來。

故事一再傳播,就成了信仰
一個貪腐的億萬富翁,也能營造成窮人的捍衛者。大眾以為自己和這個人之間有著連結,但事實上連結的只是關於那個人的故事,而故事與真人之間常常就有著巨大的鴻溝。

許多史上重大故事,經常都是出於情感投射、一心嚮往的結果,打動了許許多多人。

靠著打動了諸多信徒,耶穌的故事就能大大左右歷史,影響力甚至遠大於耶穌這個人本身。

耶穌親身改變的大概就是幾千人的生命,影響所及就是羅馬帝國的一個小小行省。相較之下,耶穌的故事則是傳遍了整個世界,有幾十億人不但聽到了耶穌的故事,還開始相信這套故事進而形成一個無論在規模與影響力,都數一數二的網路。

假記憶也能變成真回憶
正如許多現代研究所示,反覆講這一套假的記憶,最後真的能讓人信以為真,以為是真實的回憶。

存在於主體間的現實
在人類開始說故事之前,現實只有兩種層次: 客觀現實與主觀現實。但有些故事能夠創造出第3層次的現實: 存在於主體之間的現實,又稱主體間的現實,或互為主體的現實 (Intersubjective reality)。

主觀現實只存在於個人的心智之中,但主體間的現實 (像是法律、神祇、國家、企業、貨幣) 則是存在於許多心智形成的連結裡。這樣的現實是存在於眾人彼此講述的故事之中。

法律、神祇、國家、企業、貨幣等事物之所以能被創造出來,而形成現實,是因為有很多人彼此說的關於這些事物的故事,是大家不再談這些故事,這些現實也會就此消失。主體間的現實,就存在於資訊的交換之中。

金錢與比特幣的財物價值高低,是完全取決於我們的信念。

國家是主體間的現實
有些時候,眾人會對某些國家的存在與否,出現異見,接著就會感受到這種存在於主體間的現實地位問題。

幾乎所有國家都曾至少短暫經歷過爭議階段,最後才爭取到獨立的地位,證實自己存在。

「國家」並不是一種客觀現實,而是一個主體間現實。只要有夠多人同意某個特定國家存在這個國家就存在。接下來,這個國家也就有權能夠進行某些事,像是和其他國家、非政府組織,又或是民間企業,簽署各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

像法律、神祇、國家、企業、貨幣等存在於主體間的事物,在所屬的特定資訊網路內擁有極其強大的權力,但一出了這個特定網路就毫無意義。

故事造就大規模人類網路
無論是靠著植入假的記憶、建構起虛構的關係,或是創造主體間的現實,總之,故事產出了大規模的人類網路。這些網路又回過頭來徹底改變了世界的權力平衡。

從唯物主義來看歷史的時候,常常就會忽略或否定故事的力量。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常常認為故事掩蓋了背後的權力關係與物質利益。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看來,人類的動機永遠都基於客觀的物質利益,而故事的目的,也正是要掩飾這些利益,讓對手無法看清。

唯物史觀的謬誤
大規模人類群體的身份認同就是由故事所定義塑造,所以講到這些群體之間的任何關係當然也都是由故事所形塑。究竟誰算是英國人、美國人、挪威人和伊拉克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客觀的定義,而是由各種國族故事和宗教神話所塑造,不斷受到各方挑戰,不斷進行重寫。

黑猩猩沒辦法長期維持大規模的群體。原因正在於他們沒辦法創造故事來彼此連結。不同於馬克思主義的說法,世上的大規模身份認同與利益,向都是主體間的現實,而非客觀現實。

歷史的塑造,常常並不是因為權力關係造成的必然結果,而就是出於一些不幸的錯誤,相信了某些讓人嚮往,但其實有害的故事。

說故事容易,說道理很難
在歷史上,權利其實只有部分是來自於對真理真相的瞭解,另外還有一部分是來自於能夠維持一大批人的社會秩序。

想在大批人類當中建立秩序,最有效的方式可不是去講述宇宙的真相真理。真正能將人類網路維繫在一起的,往往是虛構的故事,講的也是主體間的現實。

要讓人團結起來的時候
虛構的故事比起真理真相天生就具有兩個優勢: 第一,虛構的故事要多簡單,就可以多簡單,但是真理真相卻往往很複雜,第二,真相常常令人痛苦不安。

虛構的故事不等於謊言
柏拉圖早在《理想國》就談到,建設烏托邦國家的基礎會是一種「高貴的謊言」,一套關於社會起源的虛構故事,一套能夠確保公民的忠誠、避免讓他們質疑政制的故事。

光是講一個虛構的故事,並不是說謊。所謂的說謊,是你不但說了虛構的故事,還想假裝這是在呈現現實。如果你沒有假裝,而是大方承認自己就是在創造一個新的主體間現實,而不是在呈現某個既有的客觀現實,那麼去講一個虛構的故事就不是說謊。

社會秩序不等於公平正義
美國憲法所創造並維持的這套秩序,當時對於奴隸制度、性別差異、對原住民的非法侵占、極端的經濟不平等,態度都過於縱容。但這套憲法的美妙,在於既然承認自己就是人類所創的法律擬制,就能有機制來讓各方達成協議,以修改、糾正自身的不公不義。

美國憲法可說是完全不同於那些不願承認自己出於虛構還聲稱自己有的神聖起源的故事,例如 ⟨十誡⟩ 提到「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可見上帝完全不反對大家蓄奴。但與美國憲法不同的是,⟨十誡⟩ 並未提供任何修改機制。

擺盪在兩個目標之間
如果想追求生存與繁榮,每個人類資訊網路都需要同時做到兩件事,除了要發現真理真相,還得創造秩序。

另一方面,網路也學會了該如何運用資訊,才能在更大的人口族群當中維持更強大的社會秩序,除了運用符合真理真相的陳述,也要運用虛構、幻想、宣傳以及偶爾就要講些徹徹底底的謊話。

宗教永遠都說自己是客觀永恆的真理,不是人類發明的虛構故事。在這種時候,光是要找出真相,就等於威脅了社會秩序的基礎。於是許多社會都要求自己人民別了解自己的真正起源: 無知就是力量。也就難怪,有許多政府與教會都對演化論的教學加以禁止或限制,寧可選擇秩序、犧牲真理。

真理與秩序如何平衡?
雖然說資訊網路允許甚至是鼓勵大家尋找真理真相,但僅限於一些有助於產生力量,又不會威脅到社會秩序的特定領域。於是,結果就可能催生出一個力量極其強大,但又極度缺乏智慧的網路。

光是資訊技術變得更快、更有效率,可不一定會讓世界變得更美好,那只是讓我們更迫切需要在真理與秩序之間,達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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